根據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 2021 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國辦發明電〔2020〕27 号)精神,現将我校 2021 年
元旦、春節、清明節、勞動節、端午節、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。
一、元旦:1 月 1 日至 3 日放假,共 3 天。
二、春節:2 月 11 日至 17 日放假調休,共 7 天。2 月 7日(星期日)、2 月 20 日(星期六)上班。
三、清明節:4 月 3 日至 5 日放假調休,共 3 天。
四、勞動節:5 月 1 日至 5 日放假調休,共 5 天。4 月25 日(星期日)、5 月 8 日(星期六)上班(課),教學、工作安排按星期二、星期三執行。
五、端午節:6 月 12 日至 14 日放假,共 3 天。
六、中秋節:9 月 19 日至 21 日放假調休,共 3 天。9月 18 日(星期六)上班(課),教學、工作安排按星期一
執行。
七、國慶節:10 月 1 日至 7 日放假調休,共 7 天。9 月26 日(星期日)、10 月 9 日(星期六)上班(課),教學、工作安排分别按星期三、星期四執行。
節假日期間,各單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衛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發事件,要按規定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置,确保學校節日假期的安全穩定。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調整放假時間,學校另行通知;寒暑假具體安排,以學校有關文件為準。